更新日期:2023/7/21

簡介

一、 緣起

財團法人民視文教基金會係由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捐助新台幣壹仟萬元向教育部申請設立,於1998年12月28日取得設立許可。1999年起改隸文化建設委員會(下稱文建會)管轄,並於2012年5月文建會改制文化部後歸屬文化部監理。

二、 成立宗旨

本會以弘揚文化、發展社教及舉辦藝術性、教育性等活動為宗旨,依有關 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
一、 推動文化教育,發揚台灣各族群之文化、藝術、語言。
二、 舉辦藝術性、文化性之活動。
三、 辦理藝術品之收藏與展出或相關之活動。
四、 宣導、辦理有益於社會、心靈改革之公益活動。
五、 接受主管機關指導辦理文化、藝術相關事業。
六、 其他有關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出版事業之舉辦或捐助。